土耳其对中国聚苯乙烯反倾销案
美国对中国烷基磷酸酯反补贴案
美国对中国2,4-二氯苯氧乙酸反倾销案
美国对中国环氧树脂反倾销案
美国对中国2,4-二氯苯氧乙酸反补贴案
美国对中国环氧树脂反补贴案
韩国对中国苯乙烯反倾销案
巴基斯坦对中国氯化石蜡反倾销案
沙特阿拉伯对中国不锈钢纵向焊接圆管反倾销案
巴西对中国二氧化钛反倾销案
哥伦比亚对中国镀锌和镀铝锌板卷反倾销案
墨西哥对中国鞋类反倾销案
秘鲁对中国金属餐具反倾销案
日本对中国石墨电极反倾销案
加拿大对中国豌豆蛋白反倾销案
加拿大对中国豌豆蛋白反补贴案
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(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,简称USITC)根据美国《1930年关税法》(Tariff Act of 1930)第337节(简称“337条款”)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
源自美国《1974年贸易法》第301条。 该条款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可对他国的“不合理或不公正贸易做法”发起调查,并可在调查结束后建议美国总统实施单边制裁。 依据所谓“301调查”,美国先后自2018年7月和8月起分两批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加征25%关税。
美国出口管制是指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局(BIS)根据美国《出口管理条例》(EAR)对管制物项出口、再出口和(境内)转让实施的管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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